3月26日,中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fā)獲通過。
公開資料顯示,中簡科技是專業(yè)從事高性能碳纖維及相關產品研發(fā)、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yè),是國產高性能碳纖維及相關產品研發(fā)制造商,并已成為國內航空航天領域ZT7系列(高于 T700 級)碳纖維產品的批量穩(wěn)定供應商。
據報,中簡科技公司本次公開發(fā)行的A股不超過 4000.00萬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10.00%。公司本次擬使用募集資金為30473.28萬元,主要用于1000噸/年國產T700級碳纖維擴建項目。
01核心專利歸屬生疑
據了解,中簡科技的的實際控制人楊永崗、溫月芳及部分核心技術人員曾在山西煤化所等單位任職,而中簡科技核心技術之一的“用于高性能碳纖維制備的聚丙烯腈紡絲液的合成工藝”,并非公司自主研發(fā),恰好是來自山西煤化所。
2008年2月起,中簡科技與山西煤化所陸續(xù)簽署了《干噴濕紡技術制備高性能碳纖維CCF-3項目合作協議書》《技術轉讓(技術秘密)合同》《專利權轉讓協議》。據研究相關問題的專家透露,中簡科技受讓取得的山西煤化所“干噴濕紡高性能 CCF-3 制備技術”相關的四項專利技術主要是關于高性能碳纖維制備的聚丙烯腈紡絲液的合成工藝,與干噴濕紡工藝有關。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2017年8月18日),中簡科技在受讓取得的山西煤化所“干噴濕紡高性能CCF-3制備技術”基礎上,仍在進行干噴濕紡工藝開發(fā),并處于研發(fā)調試階段,未形成生產能力。
但據華夏時報記者了解,2017年中復神鷹碳纖維制備技術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該技術采用的就是干濕法制備工藝。因此,在干濕法制備工藝的權利上,中簡科技和中復神鷹可能存在重大爭議。
另外,華夏時報記者也采訪了北京化工大學教授徐樑華,據徐樑華教授介紹,我國具有批量生產能力的碳纖維企業(yè),其基本紡絲工藝路線有兩種,一種是干噴濕紡工藝,另一種是濕噴濕紡工藝,并且紡絲工藝是碳纖維生產的核心技術之一,在一條生產線上不可能實現既采用濕法工藝又采用干濕法工藝。
而在中簡科技編號ZJ/QW-08-001-2011《碳纖維制備技術規(guī)范》第6頁4.5.1凝固浴章節(jié)則提到,“當紡絲原液露出噴絲板時,立即將噴絲頭浸入凝固浴中,在凝固浴中從噴絲頭拉出凝膠絲束,用剪刀割斷凝膠絲束的頭端,用手牽引凝膠絲束,引導凝膠絲束通過離浴傳動設備,形成聚丙烯腈初生纖維。定期檢測凝固浴二甲基亞砜濃度。”——據徐樑華教授判定,這是典型的濕法紡絲工藝特征,并且其他不愿具名的專業(yè)人士也認為中簡科技目前主打產品ZT7所采用的紡絲工藝是濕法工藝。
然而,查詢其他公開資料可知,威海拓展纖維有限公司2006年和北京化工大學共同承擔國家863計劃“濕法紡絲制備CCF-3(高于T700級)型碳纖維工程化技術”開發(fā)項目,拓展公司在北京化工大學的技術支持下,已形成覆蓋T300\T700\T800\T1000\M40J\M55J等系列產品,并全部已申請授權相關發(fā)明專利,形成完整碳纖維濕法成型自主知識產權體系,并均在拓展公司實現了產業(yè)化生產。
但是,中簡科技卻自稱于2011年建成了國內第一條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T700級碳纖維工程化生產線,并同時擁有濕法工藝和干濕法工藝,可是在招股說明書中卻回避了核心工藝的紡絲采用的哪種工藝。而實際上,作為和威海拓展一起研發(fā)T700級濕法工藝的北京化工大學徐樑華教授卻表示,并沒有將濕法工藝專利授權給除光威復材以外的其他公司。
那么,中簡科技在研的干濕法工藝是否與中復神鷹的核心技術權利存在重大爭議?當前在產的濕法T700工藝的碳纖維產品是否涉嫌侵犯北京化工大學徐樑華教授和威海拓展的專利?中簡科技在核心技術的專利權和知識產權方面是否全部明晰?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焦點。
曾發(fā)生多次股權變動,股價合理性存疑
中簡科技歷史上存在多次股權變動,2015年2月,浙江中理將其所持發(fā)行人4,117.65萬元出資以0.85元/注冊資本的價格轉讓給華泰投資;同年6月,巨凝創(chuàng)投將其所持發(fā)行人2,759.25萬元出資以1.16元/注冊資本的價格轉讓給袁懷東和施秋芳;同年6月,發(fā)行人引入新股東博馳投資;同年7月,發(fā)行人引入新股東涌泉投資,并由部分股東以3元/注冊資本的價格增資。也就是說2015年2-6月,僅4個月中簡科技的估值就提升了36%,而時隔一個月,又瞬間提升了2.6倍。
那么在歷次的股權變動中,股價的定價依據是什么及價格是否公平合理,不禁讓人生疑。
盡管中簡科技已經順利過會,并不代表就可以順利發(fā)行。發(fā)審委會議所提出的“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情形,是否存在與核心技術、核心人員相關的糾紛或潛在糾紛”等問題,在其上市路上必須要給出答案。